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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虚无》

  • 现象是自身显露的东西,而存在则以某种方式在所有事物中表现出来,因为我们能够谈论存在,并且对它有某种领会。
  • 现象在存在的基础上表达自身。
  • 一切有意识的存在都是作为存在着的意识存在的。
  • 对快乐的意识作为快乐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方式,作为构成快乐的质料,而并非作为那种事后强加在享乐主义质料上的形式,它对快乐是构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