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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自负》

  • 所谓“知其然”的知识,是一种我们通过学习和模仿而获得的遵守行为模式的“知识”。
  • 为了使竞争造成有利的结果,要求参与者遵守规则,而不是诉诸武力。
  • 人能变得聪明,是因为存在着可供他学习的传统,但这种传统并不是源于对观察到的事实进行理性解释的能力,而是源于做出反应的习惯。
  • 不但所有的进化都取决于竞争,甚至仅仅为了维持现有的成就,竞争也是必要的。
  • 无财产的地方亦无公正。
  • 贸易不能建立在集体知识上,只能建立在独特的个人知识上。
  • 然而所谓理性,我想它在这里并不是指构成思维训练和推理证明的理解能力,而是指明确的行为准则,所有的优良品质和培养道德观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由此而来。
  • 人类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中。
  • 我的基本论点是,道德规范,尤其是我们的财产、自由和公证制度,并不是人的理性所创造,而是由文化进化赋予人类的一种独特的第二禀性。
  • 所谓自由的人,是一个在和平年代不再受其共同体具体的共同目标束缚的人。
  • 所谓理性,也就是对幸福的自觉追求。
  • 只要能够掌握团体中的成员所知道的全部事实,人们就可以对一个群体进行安排或控制。
  • 人的大脑几乎不可能充分解释自身。
  • 秩序之所以可取,不在于它能保持一切因素各就其位,而在于它能够生成在其他情况下不可能存在的新力量。
  • 文明就是“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的发展”。
  • 人类表现出智力的提高,更主要的原因不是个人私有知识的增加,而是收集各种不同的分散信息的方式,这反过来又产生了秩序并提高了生产力。
  • 自发形成秩序的过程能够保证使这个群体中的随便哪个成员,在一个人人都可利用的更大的机会范围内,交上更好的运气。
  • 贸易只有在以军事为业的阶层的保护下才能发展,他们的本钱是强悍的体魄,所要求的回报是养尊处优的生活。
  • 交换是生产性活动,它确实使现有资源为人类需求带来了更多的满足。
  • 了解了贸易和有关确定相对价格的边际效用解释,是理解一种秩序的关键,而养活现存的人口数量全靠这种秩序。
  • 细节肯定会逃脱知觉的范围,整体的复杂性使人不得不满足于对自发形成的抽象模式的说明,这种说明不管多有启发性,也无力预见任何具体结果。
  • 我们对自己环境的“所知”,也就是我们对它们的解释。
  • 当我们尽力要表达我们对某一现象的新的和更好的理解时,我们继续使用着含有过时含义的词汇。
  • 所以,正像智慧常常隐藏在字里行间,谬误也是如此。
  • 在说明人类相互作用的不同形式方式,我们缺少恰当的用语,这不仅标志或反映着对于各种人类努力的协调过程,现有的知识极不恰当。
  • 人类合作超越个人知识界限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这种追求的范围越来越不受共同目标的支配,而是受着抽象行为规则的支配;遵守这些规则,使我们越来越服务于我们素不相识的人们的需求,并发现与我们素不相识的人同样也满足着我们的需求。人类合作范围延伸得越广,这种合作的动机与人们心中关于一个“社会”中会发生什么的设定就越不一致,“社会”这个形容词也就愈加不是事实陈述中的关键词,而更像一种古老的、现已过时的一般人类行为理想追求的核心。
  • 发奋努力当然可以增加个人的机会,但只靠努力并不能确保收获。
  • 交换的力量为劳动分工提供了契机,因此分工的程度必然总是受制于这种力量的规模,或者换句话说,受制于市场的规模。
  • 一个民族,它的资本储备规模,以及它为获得和交流信息而积累起来的传统和习惯做法,决定着该民族能够维持众多的人口。
  • 生活在市场经济边缘的人们尽管已从参与市场经济中获益(例如通过接受更先进的医疗、各种更有用的信息及先进的经济制度和行为方式),但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经济传统、道德和习惯。
  • 信仰的失落将导致道德的衰亡。
  • 在交往结构中,群体行为模式是由一代人中的个体传给下一代个体的行为方式来决定的;这些秩序保留它们的一般特征,只能通过不断的变化(适应)。
  • 权利是从关系体系中产生的,而权利人是通过协助维护这些体系,才成为其中的一员。
  • 使一种事情成为禁忌的效果,是赋予了它一种超自然的或神秘的力量,从而使它变得除了所有者之外任何人都不可接近。